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局对盐城市盐渎实验学校儿童剧场装备装潢工程项目(编号:YCCG1711-251)的投诉,作出的处理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江苏金银杏舞台设备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泰兴市西城步行街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巧兰 被投诉人1:盐城市盐渎实验学校 所在地址:盐城市海潮路18号 法定代表人:瞿汉荣 被投诉人2: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所在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02室 法定代表人:刘益彬 二、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23日,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了盐城市盐渎实验学校儿童剧场装备装潢工程项目(编号:YCCG1711-251)的招标采购公告。2017年12月18日该项目开标,确定蓝盾建设有限公司(北京仁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作为中标意向单位。2017年12月22日,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2017年12月27日作出答复。投诉人于2018年1月10日投诉至本局。投诉处理期间,投诉人于2018年2月9日撤回投诉。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本局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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